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人民法院全面推行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执行机制,深化管理模式改革,进一步推进执行管理精细化、执行服务集约化、执行办案标准化,切实提升执行质效。该院先后获得山东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集体嘉奖称号。
一、搭建团队化精细运行模式,激活指挥中心效能。将辅助性、事务性、阶段性实施工作前移,打造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轴,执行裁决团队、执行实施团队为两翼,更为精细的团队化运行新模式。推动执行指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深度融合,以全省法院“执行和解”改革试点单位为契机,将部分执行指挥中心职能嵌入诉讼服务中心,并安排人员进驻,负责执行立案网上审查以及执行工作分流,加强执前和解引导,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今年以来,执行指挥中心发起网络查控2418件,保全876件,执前和解成功率34.37%。
二、改变随机分案办理模式,提高执行办案效率。横、纵两个维度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努力构建分流化解、快调速执、精执细执的多元执行格局。横向分流简易案件,以执前和解为突破口,由执行团队中的执行员,快执快结,提高执行效率和兑现率;纵向分段执行事项,以执行节点为切入点,由执行团队负责人精细办理其他有财产可供执行、需要启动评估拍卖处置财产,以及需要线下查询和核查财产等疑难复杂案件,提高执行规范性和到位率。今年以来,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90%。
三、充分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加快启用财产评估、拍卖等财产处置程序,严格终本程序适用,实现执行到位率和结案率双提升。2016年以来,将1045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7216人次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措施。同时,利用凌晨、夜间、周末、重大节假日等节点,加大查找被执行人力度,深挖财产线索,切实提升执行到位率。2016年以来,通过集中执行活动结案171件,结案标的328万元,拘留135人。
四、构建执行长效机制,增强查封车辆执行效果。为克服被执行人车辆移动性强、难以实物控制的缺陷,被执行人车辆在登记机关书面查封后,向被执行人下达书面裁定书,限令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移交查封车辆,限期不履行,将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决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为由,以此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对被执行人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截至目前,该院灵活运用该机制,敦促40名被执行人履行付款义务,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五、转变单打独斗工作局面,强化执行联动协作。畅通执行局与刑庭拒执犯罪处理渠道,由执行局负责加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力度,以此作为涉嫌拒执罪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依据,同时,由刑事审判庭严把移送案件的审核力度,切实提高案件的入罪率和判处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公检法统一细化拒执犯罪的认定和办理流程,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全程负责案件流转、跟踪,确保立案、批捕、公诉等工作流程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合力打击拒执犯罪。截至目前,该院移送拒执案件57件,立案55件,执结42件。
六、及时变更涉企执行方式,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妥善执行涉企案件,对因疫情导致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依法灵活审慎适用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为企业保驾护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企业信用恢复机制实施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企业被列入失信、限制高消费黑名单后,切实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尚未履行完的,通过提供有效担保或得到申请人同意的,经审查,依照程序及时恢复企业信用,切实增强企业家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纠错、重塑信用的责任感,促进企业规范守法经营。今年以来,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已有42家及时履行义务,26家作出承诺限期履行义务。(山东省烟台市牟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