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杜兆寅)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建立并投入使用区行政调解中心。
中心的建立,确定了指导思想、规定了工作原则、明确了调解范围、细化了主要职责、健全了调解程序、规范了工作制度、强调了工作纪律、逐步推动形成了“培训、落实、汇报、督查、总结、推介、考核”有机衔接、层层推进的闭环机制,发挥了行政机关的专业权威优势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深入群众优势,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为行政机关调处社会纠纷提供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