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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中院开展民法典宣传 以学促用,让民法典“活起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希玉)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制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让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学习研究氛围浓
 
  6月28日上午,东阿县人民法院牛角店法庭庭长孟凡强给干警们讲解民法典的实施对今后民事审判产生的深远影响。为进一步提升审判业务能力,东阿县人民法院牛角店法庭每周召开例会时,由员额法官用半小时的时间带领全庭干警集中学习民法典法条,会后全庭干警进行自学,力争年底前完成对民法典全文的学习。
 
  7月22日上午,聊城中院举办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金钊教授以“民法典意义的法哲学探究”为题,为全市两级法院干警授课。
 
  连日来,全市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民法典,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所有干警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在“民法典开讲”栏目观看专家学者授课视频。线下、线上,自学和网络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让民法典“活起来”,全面提高了干警的学习质量和效果。
 
  普法宣传到基层
 
  “法官进小区,为民解难题。法官们讲得太好了,民法典真是咱老百姓的百科全书。”7月29日上午,听完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法官讲解后,姚庄小区居民拿起民法典宣传材料,仔仔细细地看了起来。
 
  当天,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组织十余名法官走进姚庄小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法官结合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网络安全等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解读民法典。
 
  为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实施,聊城中院确定7月份为“民法典宣传月”,全市各基层法院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机关等活动,采取开展民法典知识宣讲、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知识。此外,还通过庭审公开、在线直播、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宣传普及民法典,提高民法典在群众生活中的影响力。
 
  志愿服务在行动
 
  “深入群众宣讲民法典,真正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力量,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老百姓自身权益的‘护身符’、指导群众行为的‘红绿灯’‘斑马线’。”7月3日下午,莘县人民法院志愿服务队带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页,走进燕塔公园,为群众送上一份图文并茂的“法治大餐”。
 
  7月8日上午,东阿县人民法院党员志愿服务队的8名干警变身“法治外卖员”,在新城街道茄李村开展民法典宣传。志愿者向群众详细讲解民法典中涉及群众从出生到身故的12个法律知识,如借款合同中的禁止高利放贷、婚姻继承中的离婚冷静期、侵权责任中的高空抛物等相关条文。
 
  全市两级法院还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学习宣传民法典,并积极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单位合作,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以多样形式掀起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