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郝凤婷)8月11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邵泽玉、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左慧彬与市人大、市司法局、市中心血站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在沂水县开展《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活动。县司法局局长王家祥、县疾控中心主任杜以峰等陪同调研。
市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沂水县许家湖镇春水社区、四十里堡中心卫生院等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室等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中的经验做法。
在《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对此次立法条例的起草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县直有关部门、部分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和社区卫生健康工作人员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自身职责,对《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草案)》提出了合理化的修改意见建议。
调研组在听取各与会单位人员发言后,对提出众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并对沂水县健康乡村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调研组指出,此次立法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调研组将进行整理归纳,逐条消化,尽量采纳吸收,力争制定出既有利于管理、又接地气的地方性法规,为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