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依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选派优秀法官,开展《民法典》系列宣讲活动。
8月7日,区法院联合区委组织部举办《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暨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中,钢城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孙燕深入分析了《民法典》出台的重要意义,并从众多实际案例入手,详细解读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格式条款的订入规则、网络暴力下的人格权保护等《民法典》新规定。
当天,区法院应邀走进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板带厂,为职工宣讲《民法典》。宣讲中,孙燕结合实际案例,重点解读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禁止高利放贷、离婚冷静期等《民法典》新规定,并解答了职工提出的问题。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以后会加强《民法典》研究学习,切实保障《民法典》的实施和正确应用。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钢城区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钢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宁说:“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来说,学习宣传《民法典》,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我们钢城区法院将结合审判实际,组织精千力量,成立宣讲团,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民法典》,使《民法典》更加深入人心。”(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