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近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先后成功和解三起案件,均当日签订和解协议,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打造了我县“诉调对接”的新模式。
三起案件均因不服某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结果后依法向莘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莘县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托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和解。莘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依法组织和解,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当日,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依法申请司法确认。三起行政诉讼案件经和解程序结案,既节约了司法审判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还起到了以案释法的普法效果。
莘县司法局、莘县人民法院自2019年底联合成立了莘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莘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实施办法》《莘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工作程序(试行)》和《莘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员管理办法》等文件,截止目前,已累计受理案件50余件。莘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成立和运行,进一步构筑了“大调解”新格局,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提升了依法行政和化解行政争议水平,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