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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司法局来冠县检查《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雷)8月4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吕佩军、聊城市城管局副局长孙慧芳一行六人,来冠县检查指导《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冠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相春贵,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殷占国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人先后实地察看了冠县清泉河《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法治宣传长廊、冠县工业路“夜经济”长廊和冠县综合执法服务大厅等场所,查看了冠县综合执法局法制科相关案卷材料。随后,检查组在座谈会上听取了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殷占国关于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和《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吕佩军同志认为,冠县城镇容貌和环境有很大提升,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机制完善,执法规范,社会反响很好。他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当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带头学习宣传实施好《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将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二是规范执法过程,总结典型经验,打造出可推广、可借鉴的普法经验。(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