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国湘)为深化沂蒙精神宣传教育,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汇聚老区发展的磅礴力量,7月23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司法局机关二支部到红盾花园小区开展社区"双报到"暨"保护传承红色文化 弘扬践行沂蒙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宣传宣讲《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临沂时指出:沂蒙精神与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西柏坡精神一样,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要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立法。市司法局根据自身职责,充分发挥立法职能作用,从制定立法计划到开展调研论证和合法性审查修改、审议发布等方面,全程参与了《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的立法工作。该条例是国内首部以红色精神资源保护与传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对于沂蒙精神在新时代发扬光大,实现红色基因代代传承,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活动中,党员志愿者向社区群众发放《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结合宣讲沂蒙红嫂等沂蒙精神典型故事,形象生动地宣传解读条例。革命战争年代,沂蒙人民毁家纾难支持革命,在党群同心、军民同力的伟大斗争中形成的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使广大群众深受教育、备受鼓舞。活动通过讲好沂蒙红色故事的形式宣传条例,有力增强了群众对沂蒙精神的认同感、荣誉感和保护传承红色文化的自觉性、主动性。
活动中还开展了社区环境清理,帮助小区打扫卫生,让党员在服务群众中践行沂蒙精神,为建设文明卫生社区贡献力量。(山东省临沂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