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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司法局“五举措”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采取“五举措”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障此次清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工作落实。及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明确了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清理范围、清理重点、任务分工、清理程序及工作要求。
 
  二、确定清理范围。严格将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确定为:2020年7月1日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为防止错报漏报,《通知》还附加了本次清理涉及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目录,由各部门认领,确保此次清理工作无遗漏、无死角。
 
  三、明确清理责任。根据“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由文件起草部门提出清理建议。因机构改革原因起草部门职能调整的,由承继其职能的部门提出清理工作建议。
 
  四、严把审核质量。为确保每件规范性文件得到严格依法审核,此次清理工作采取“分阶段”审核方式。“第一阶段”由各部门展开自查并提出清理建议,拟继续有效的还需提报文件评估报告。“第二阶段”由县司法局对各部门提交的规范性文件正本文本、清理建议、评估报告进行汇总,并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对涉及的文件逐件进行审核,形成初步清理意见报县领导审阅。
 
  五、及时公开结果。对于此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结果,将由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布。(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