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智超)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室在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案件,工作人员坚持法理、情理相结合,精准释法,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在经过激烈反复的争论后,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这一次在复议过程衍生的调解案件的解决充分彰显了法治垦利的复议理念。
东营某生物公司员工王某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受重伤,随后向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区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后,东营某生物公司不服认定,申请复议。垦利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室工作人员根据案件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并结合听证会笔录、《工伤保险条例》等,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认为王某所受伤害确为工伤。但是,王某家境贫寒,急需获得医疗救助。因此,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室工作人员履行调解职能,集中精力向公司法人释法,讲明利害,积极推动双方在赔偿数额、赔偿时间以及赔偿方式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再一次履行普法职能告知双方可去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产生确定力、公信力和执行力。
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充分履行复议为民职能,坚持“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要求,全力推动复议工作向前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调解、普法职能,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促进“法润垦利”理念深入人心。(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