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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中院:司法服务勇担当,创新作为助发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7月10日上午,山东省东营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竞赛、大比武表彰奖励大会召开,市委书记李宽端、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志远出席会议并为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东营市法院破产金融审判团队荣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先进集体,并作为获奖代表上台领奖;审管办主任翁秀明因在法院司法改革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被评为改革创新先进个人。市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竞赛、大比武的决策部署,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法律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助力东营实施“三大战略”、扎实推进“十大改革攻坚”、“四项重点工作”、“九个三年行动计划”,用公正司法为东营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司法担当 精准服务 维护金融安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东营市法院破产金融审判团队事迹纪实
 
  2018年4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市法院组建破产金融审判团队,专门负责破产金融案件的审理及相关事项协调沟通。团队成立以来,立足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大局,积极探索完善涉金融案件处置绿色通道,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服务金融动能转换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破产审判工作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破产金融审判团队被团市委授予“青春担当好团队”,被市法院给予集体嘉奖。
 
  ◇健全破产案件“专业+高效”审理模式,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提供有力保障
 
  团队刚成立就面临破产案件数量和难度激增的形势,从人员配备、专业水平等方面不断强化团队建设,提高破产审判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按照“服务全局、专业规范、高效快捷”的破产审判工作思路,结合重大破产案件审理需要,院长全程参与督导和指导案件审理,分管副院长带头主审重大破产案件,选调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协助审理,做到每一起案件都有专人负责,每一个重大事项都由团队决策。针对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激增的情况,制定涉及破产案件立案、审理、简易程序、执转破以及破产案件与衍生诉讼案件审理等全方位制度,并重点就涉金融衍生诉讼案件的管辖、诉讼费缓交、实体裁判等问题明确执法标准,提高审理效果。二是依法高效推进重大破产案件审理进程。根据全市金融风险化解需要,积极探索重大破产案件高效审理机制。去年以来,依法受理并审结重大破产案件105件。按照“保企业、保民生、保金融、保稳定”的目标,精心探索企业破产处置的新途径,精心选任高水平管理人团队,精心搭建政府、法院、管理人无缝隙联动机制,精心畅通与债权人和职工的沟通渠道,精心维护企业经营价值。审结的1件破产重整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净化社会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三是加大破产企业挽救处置力度。坚持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导向,建立风险企业甄别和分类处置机制,先后受理重整案件98件,破产清算案件9件。针对破产企业所涉关联企业众多经营高度混同情况,依法审慎适用实质合并破产方式,创新性运用“出售式清算”模式等措施,深入挖掘破产企业中的“金矿”,成功引进知名上市公司等实力雄厚的的企业参与重整投资和产业整合。
 
  ◇创建涉金融案件“快审+执转破”机制,畅通涉金融案件绿色处置通道
 
  按照全市金融动能转换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功能,畅通涉金融案件诉讼绿色通道,探索涉金融案件专业化、集约化、精准化审理模式,对于同一银行同一时期起诉的案件集中开庭、集中判决,提高同类案件审理效率;对部分银行基于核销不良贷款等原因申请快速处理的,集中调度,力求快审快结;制定《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指引》,细化执转破案件审查流程,针对涉诉情况较多的被执行企业,经查证资不抵债并经申请人同意后移送破产审查,慎重选择适用破产重整进行挽救或者通过破产清算使其退出市场,并对执行转破产案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先后对20余家涉金融案件较多的被执行企业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进行了分流处理,涉及执行案件800余起。
 
  ◇注重“调研+机制”衔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效
 
  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紧紧围绕金融动能转换形势需要,切实加强对金融形势尤其是担保圈风险的分析研判,并推动涉金融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金融形势分析研判。加强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形势分析研判,先后就全市僵尸企业清理、金融案件态势及担保圈破解进行重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被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有力依据。二是积极助力破解担保链条。在重点风险企业重整案件中,综合运用多元化的债务清偿手段,创新性地达成了通过打包转让、债转股、优质担保人部分代偿等方式熔断担保圈,有效地防止了区域性金融风险爆发。三是推动建立企业破产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结合全市金融动能转换、营商环境评价等重点任务分工,立足破产案件审理实际,针对企业破产处置中政府相关部门职责不明、执法标准不统一的情况,推动市政府与市法院联合发文在全省率先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为企业破产处置、金融不良资产核销等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
 
  锐意改革 勇于创新 勇当司法改革排头兵
 
  ——改革创新先进个人翁秀明事迹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近年来,市法院按照中央的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求突破。市法院审管办作为司法改革的主要责任部门,翁秀明同志就是该机构的负责人。当前,司法改革责任重大、任务繁重,翁秀明同志积极承担改革先锋者的角色,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和特点,在司法改革推进过程中善于思考钻研、勇于探索实践、勤于真抓实干,倾尽自己的智慧和才干,在推进市法院司法改革中表现突出。
 
  从事审判管理工作期间,翁秀明同志牵头负责多项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落实,先后参与推进了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和办案工作机制、审判资源配置、院庭长监督管理、员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业绩考评等改革工作,在构建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的新型审判模式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破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建设新型团队,破解案多人少难题。2017年法官员额制改革后,办案法官数量减为原来的一半,而法院收案数量则以每年超17%的比例持续递增,传统办案模式下法官加班加点的作法难以为继,案件质量和效率难以保证。按照司法改革精神和市法院党组安排,在对案件变化态势、人员数量特点以及法官饱和度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测算出不同岗位员额法官办案数量和各业务庭员额法官配备数量,形成了《办案团队建设工作方案》,组建新型审判团队16个,实行“1+1”的辅助人员配备模式,形成“3+3”、“4+4”、“5+5”的团队配备模式。新型审判团队中,法官专司审判核心事务,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负责审判辅助事务,分工协作配合,实现1+1>2的效果。2019年,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量达到2017年的1.5倍,在不搞“疲劳战术”、不增编扩员的情况下,较好地破解了法院面临的“人案矛盾”。2019年7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来东营实地调研,要求总结东营法院新型审判团队建设运行的做法。同月,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调研组来东营调研,总结了东营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四化”法的经验做法,在《山东政法简报》《山东法院简报》予以刊发推广。
 
  改革办案机制,促进审判提质增效。法院案件类型多样,当事人司法需求丰富多样,满足不同群体的司法获得感,需要统筹平衡司法需求与司法供给。为此,在中院确定的“改进办案机制,激活程序效能、激发办案潜力”的思路指引下,为全部员额法官分别测算出年度办案基数,制定了市法院《员额法官办案基数》,在解决不同岗位法官忙闲不均问题的同时,引导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在此基础上,制定案件分配规则,推动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供需适配的分案机制,解决各类案件平均用力、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改革三年来,员额法官人均办案以超20%的幅度增长;平均办案天数同比缩短,位居全省中院前列,2019年仅为59.8天。同时,为保证一审案件质量,积极协助推动广饶县法院、开发区法院作为全省要素式审判试点法院推进要素式审理,再造办案流程。试点法院办案效率大幅提升,平均办案天数位居全省156个基层法院前列。
 
  改变行权方式,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院庭长不再通过个案审核、文书签发等方式对案件进行监督,“放权”于法官。与此同时,为确保法官办案不“放任”,按照司法改革精神,制定市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清单》,规定院庭长主要通过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监控审判流程运行、督促案件审理进度、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提示纠正不当行为和统筹安排工作措施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推动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方式从个案审批转向组织化行权方式,监管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在确保院庭长依法有序合理监督的同时规范法官审判权力运行,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持续优化。参与省社科联和省法院《司法责任制背景下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调研课题,推动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研究。2019年中院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1.56%,同比上升5.93个百分点,处于全省中院第1位;全市法院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0.85%,处于全省第3位。东营市法院作为“核心”质效指标优秀法院,多次进行典型交流发言。
 
  改进业绩考核,树立干事评价标尺。考核在法官办案中具有导向作用。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和运行过程中,市法院确定了分序列考核的改革思路。基于此,结合不同审判序列办案基数设置,确定各审判序列案件难度系数,形成市法院《员额法官办案业绩考评规定》,解决法官业绩横向难以比较的问题,改变根据案件类型设定案件分值进而确定考评主要规则的办法,大大简化了考评规则设置和考评操作难度,突破法官业绩考评的传统思路和模式,给其他法院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作法。与此同时,根据办案形势要求,制定《基层法院工作监督评价指导办法》,并严格推进落实。在科学考评规则引导下,全市法院230余名法官敬业爱岗的事业心和职业荣誉感不断增强,形成了凝心聚力、执法办案,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全市法院办案质效稳步提升。近三年,全市法院案件结收比达到或接近100%,基本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结案率达到或超过90%,持续消化减少积案存量;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超过95%,位居全省前列;平均办案天数,逐年缩短,2019年较2017年缩短20天,审判工作整体上了新台阶。(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