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年初,山东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攻坚年”部署要求,认真梳理2020年度本职工作和重点任务,将15项重点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在《大众日报》2020年4月14日第7版进行了登载。为强化政务公开,回应社会监督,现将各承诺事项阶段性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承诺事项(1):开展深化监狱戒毒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提升监所治理能力和队伍建设水平。
进展情况:已完成。自3月10日开始,组织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两个月的深化监狱戒毒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目前已结束集中整顿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活动坚持全员参与,形成了从厅机关至基层监区大队五个层次、厅领导至普通干警职工七个层级的全覆盖全员化的参与格局;坚持将学习作为加强理论武装、政治历练,自觉对标找差、纠偏校正的根本之策,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运用到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工作上;坚持开门整顿,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主动揭短亮丑;坚持务求实效,真正把着力点、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和破解难题上;坚持将大整顿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与完成年度重点攻坚任务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开展整顿,进一步加强了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明确了抓基层强基础的方向路径,形成了严守纪律规矩的自律意识,提振了队伍精气神。下一步,将深入做好大整顿活动的深化、巩固和转化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结合省委政法委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大整顿活动走深走实。
二、承诺事项(2):完成省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换届工作。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省司法厅聚焦优化省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组成,努力推动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以及涉及重要事项、重大事件应对处置的法律论证及其他工作事项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目前,已完成对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根据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制度规定程序,结合第二届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已完成省政府法律顾问换届人选的更新优化;已制定省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工作方案,正在积极筹备中。
三、承诺事项(3):组建“一带一路”山东律师服务团,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实务培训,支持律师更多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应对和服务。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出台《关于成立山东省“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暨推动提升我省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意见》,搭建涉外律师服务平台,推荐省内优秀涉外律师加入中国国际商会山东商会涉外专业委员会,积极打造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交流、推动企业积极合规参与国际经贸投资活动、有效应对经贸摩擦、化解民商事争端,特别是加强与企业互动交流、提供服务的平台。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山东分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单位加强合作,通过在线方式,推荐参加涉外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涉外律师业务能力。
四、承诺事项(4):建设戒毒人员教育矫治一体化平台,健全完善戒毒医疗服务和运动戒毒康复训练体系,提升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质量。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大力推进戒毒场所医疗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部署加强传染病和精神障碍监测预警、夏季疾病防治和生活卫生安全工作,全省戒毒场所没有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和传染病疫情。深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戒毒人员教育矫治一体化建设,规划设计了国学、心理健康、形势政策法律、国家认同、卫生健康防疫、应急避险六个模块的教育课程体系。启动《司法行政戒毒系列山东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编制运动戒毒风险防控操作规范、运动戒毒运动处方指南等指导性文件。下一步,将继续推动戒毒专科医院、戒毒系统疾控中心和吸毒成瘾认定机构建设,打造一流的运动戒毒示范应用基地,提高运动戒毒覆盖率。
五、承诺事项(5):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管理,健全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全面实现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研究制定《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草案)》,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依法、规范记录。在青岛、淄博、济宁和滨州等市部署开展移动执法试点,对设施设备配备、规范移动执法流程等问题进行先行先试。加强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推广应用,汇聚执法办案数据32567条,对接自建系统数据975571条,实现了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共享,截至目前,已有34个省直部门和地市各部门实现网上办案,8个部门自建系统数据与系统完成了对接。下一步,将在对《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印发实施。按照省“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继续加快移动执法工作进度,会同有关部门规范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管理。持续加大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络系统推广力度,及时汇聚执法数据,推动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常态化。
六、承诺事项(6):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全省行政复议“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规范办案流程,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行政复议工作的问题短板,针对行政复议机构设置,调整充实行政复议人员队伍,配备满足需要的办案场所和办案设备,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等工作提出了11项具体措施。分片对全省16地市开展指导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各市司法局均根据自身实际,出台了各具特色的落实意见。
七、承诺事项(7):制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明确行政处罚适用边界,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进展情况:已完成。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由原8类47项调整为8类52项,已在山东省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系统进行调整并在司法厅官网向社会公告。
八、承诺事项(8):深化“智慧监狱”建设,建成省监狱局和监狱两级大数据中心,年内建成4所“智慧监狱”。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由省监狱管理局牵头制定《全省“智慧监狱”建设方案》,并召开了“智慧监狱”建设调度部署会,指导各监狱编制招标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全省监狱系统智能化综合管理和省监狱局指挥调度两大平台建设,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带动省监狱局和监狱大数据中心结构化业务数据资源建设,以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带动监狱非结构化数据资源建设,共同推进两级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建设。将三级音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建设列入“智慧监狱”攻坚克难计划,开展三级音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技术测试,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加快推进已申报的“智慧监狱”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截至目前,省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项目和临沂、省监、淄博、鲁中、聊城、德州、菏泽、邹城、未管所、运河、第二女监等11个单位的“智慧监狱”建设项目已完成批复。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4所“智慧监狱”的建设任务,尽快实现监狱级指挥调度平台与省监狱局平台对接,加快推进监狱视频监控建设,确保监管场所“全覆盖、无盲区”。
九、承诺事项(9):组织起草审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推动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立法工作经验,委托多次参与国内自贸试验区立法工作的上海财经大学作为第三方专家参与立法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起草完成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明确了自贸试验区的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创新驱动、海洋经济、区域经济合作、营商环境等内容。目前,《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一次审议,正在根据有关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十、承诺事项(10):组织起草审查《山东省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条例(草案)》,提升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吸收立法水平较高的设区市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立法起草工作,及时了解国家立法动态和最新立法精神,在广泛开展立法调研、深入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山东省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条例(草案)》,就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的规划编制与实施、组织与人员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科技与信息保障、运输与通讯保障、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条例(草案)》正在组织有关部门会签,拟于近期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
十一、承诺事项(11):组织开展全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综合评估。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于6月下旬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照省委省政府5年普法规划和本地部门5年普法规划,全面系统总结5年来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考核实施方案,与省人大下半年开展的“七五”普法专题调研相结合,采取实地考核与书面考核验收相结合、视频考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总结验收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在全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时间、阶段与内容确定后,按照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我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十二、承诺事项(1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场所标识、功能设置等,明确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业务流程等工作标准。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扎实推进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组织对全省85个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开展复评,进一步促进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地方立法,组织省内知名法学教授、资深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专家论证,会同省人大法工委赴青岛、淄博和济南市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起草完成《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研究制定《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对公共法律服务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标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地方立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议修改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作进一步完善,适时予以印发。
十三、承诺事项(13):深化“智慧调解”系统应用,推动在部分县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加快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工作室建设。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研发升级山东“智慧调解”系统,督导各地持续深化“智慧调解”系统应用,及时在线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的“全科”在线平台,提高司法便民服务水平。今年上半年,全省通过“智慧调解”系统线上化解矛盾纠纷29456件,调解成功27614件。出台《关于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意见》,坚持集成资源、再造流程、服务为民的原则,推动形成多调联动、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截止目前,指导全省建立各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72个。积极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工作室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个人调解室品牌和老兵调解品牌,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全省共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1035个,品牌调解工作室7785个;建有老兵调解工作室85个,德州、青岛建立市级退役军人调委会,烟台市福山区建立区级退役军人调委会。下一步,将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主线,以开展涉疫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专项行动为载体,统筹推进调解中心、个人调解室和调解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各地规范建设“一站式”调解中心,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深化山东“智慧调解”系统应用,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四、承诺事项(14):组织开展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进展情况:已完成。制定《全省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方案》,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的通知》,就工作分工,程序流程,选任条件、选任名额和人员构成作出明确要求。采取组织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综合考虑区域分布、专业特长、工作经历、所属行业类别、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等多种因素,从优确定聘任人选。截至目前,新一届省级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已顺利完成,新选任省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题录运输分院人民监督员共计66名,全省16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基本完成,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166名。下一步,将积极筹备省级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和聘任仪式,进一步指导督促全省16市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做好各市人民监督员名册备案工作。加强监督员日常管理,研究制定我省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规程,用制度保障人民监督员高效规范履职。编印《人民监督员工作专刊》,广泛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及时发放人民监督员办案补贴,为人民监督员顺利履职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
十五、承诺事项(15):认真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建立完善我省相关配套制度体系,推动设立省社区矫正委员会。
进展情况:已完成。已设立山东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由省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分管副省长和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省委政法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监狱局等15个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正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印发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将组织召开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建立完善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与《社区矫正法》相配套、覆盖社区矫正全过程、各环节的制度体系,争取尽快依法设置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省级社区矫正机构,指导、推动各地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山东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