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郭鹏鲁)日前,山东省章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结一破产清算案,这是全市法院首例适用简化程序受理并审结的破产清算案件。
章丘市龙祥纺织化工厂(以下简称化工厂)系国有企业,曾一度辉煌,后因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小等原因,2005年全面停产。2020年3月28日化工厂向章丘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经审查,章丘法院于4月9日依法裁定受理化工厂破产清算案,5月25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当庭确认无异议债权,当庭宣告化工厂破产。在债权人异议期满后,于6月10日依法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从受理到终结,用时63天,刷新了章丘法院审理破产清算案件的记录。
一、做好案情研判、协调处置、排除风险。为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在立案审查阶段,根据查明的历史情况,积极协调主管部门,将百余名职工安置问题再落实,妥善处理了职工债权。
二、提升效率,依法压缩程序时限。1.快速启动。受理案件当日即指定管理人,指导管理人立即展开工作,接管企业账册、印章等。2.优化程序。优化公告方式,分别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人民法院网站发布公告。优化债务人财产调查环节,并根据尽职调查实际情况,同意管理人不再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3. 压缩时限。适用电子送达方式,提升送达效率。15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申报期30日,期满5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环环相扣,压缩时限。提请债权人会议对程序性事项一次性审议表决,实现当庭合议,当庭确认无异议债权,当庭宣告破产。4.注重实效。在债权人会议确定的异议债权人提起债权确认之诉时间届满后,于2020年6月10日依法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通知管理人持终结裁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让“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
根据济南中院通过的《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操作规程(试行)》,章丘法院结合实际,加强对破产审判业务学习研判,积极推进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的构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及政治效果的统一,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山东省章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