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飞飞)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多措并举深化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审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机构改革以来,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逐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成立了由80名专家组成的兰陵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严格落实《兰陵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工作规则》;真正做到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合法性审查率均达到100%;每年年初下发提报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及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公开、公示。
二、把控源头,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严把审核关。2020年5月13日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兰陵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通知》等5个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具体流程、公布要求、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自2019年以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报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件,切实做到了有件必审、有审必备。
三、强化监管,完善文件清理机制。一是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5月12日,印发《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兰陵政办法[2020]9号),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其中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7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件。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019年以来针对优化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政务服务等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为推动兰陵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依法决策,完善党政一体化法律顾问工作体系。为完善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监督。2020年4月15日印发了《兰陵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兰陵法办发[2020]5号)。对政府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监督考核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此为依据,经过推荐、考察,我县共聘任了5家律师事务所8名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他们是县政府依法决策的高层次智囊团,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积极作为,有效防范和控制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节约行政成本。(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