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志 周思思)6月16日,山东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17—2019年度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日照开发区法院周思思撰写的《杨某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入选。
案例
杨某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杨某与其父的抚养费纠纷一案,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其父自2013年11月起每月支付杨某抚养费500元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另支付杨某医疗费1万元。杨某幼年经医院诊断为脑瘫后遗症双下肢畸形,其母无固定收入,其父现已下落不明,杨某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生活面临急迫困难。
【裁判结果】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审查认为,杨某系病残未成年人,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其医疗和生活费用,符合救助条件,根据其困难程度,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1.5 万元。
【典型意义】
父母子女之间具有抚养赡养的义务,其中一方通过诉讼来追索抚养费,本来就是充满心酸的无奈之举,若因权益无法实现而陷入生活困难,势必遭受身心双重打击。对此类型案件及时予以救助,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保障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山东省日照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