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西江)6月16日,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前案件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中心顺利和解:被申请执行人当场付清《民事判决书》判令支付的工程款;申请人同意法院将被申请执行人从失信名单中移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郯城县人民法院积极整合社会与司法资源成立执行前和解中心,并从公证员、律师、退休法官中选拔聘请了4名执行和解员,和法院工作人员一起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执行纠纷化解服务。该院执行和解中心在具备条件的执行纠纷案件中,为各方当事人提供更灵活、便捷、自主的履行方式,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使案件不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和解中心成功化解32起执行前案件,既节约了执行司法资源,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