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田运华 高闽)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更好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采用“三步走”(事前评估、事中旁听、事后回访),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一、事前评估。承办人员业务水平是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的前提。法律援助中心对本辖区内的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工作能力、擅长案件类型都有十分清晰的了解。当需要指派案件时,会综合评估案件难易程度,案件类型与所派律师是否匹配,力求将案件指派给最适合的承办人。做好事前评估是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一步。
二、事中旁听。参加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庭审理是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关键。为了掌握案件进度和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能否尽最大努力帮助受援人,法律援助中心随机抽取部分案件在不跟承办人员和法庭打招呼的情况下直接参与旁听。通过旁听了解承办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表现来达到旁听监督的目的。做好事中旁听是确保案件质量的关键一步。
三、事后回访。事后回访是法律援助对承办人工作进行监督的最后一项。援助中心主要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进行事后回访。当案件办结,承办人对援助卷宗上交后,中心会对每个卷宗逐一回访。对当事人的满意度,是否有有偿服务现象,对回访中发现问题,援助中心会立即处理解决。事后回访,当事人满意是督促承办人员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至关重要的一步。
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的“三步走”举措,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打造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