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希玉)5月27日上午,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刘延杰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聊城去年审结6名原县处级以上干部贪腐犯罪案件。
报告中指出,2019年,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面履行刑事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平安聊城建设,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08件,判处罪犯5287人,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机关密切协调配合,坚持从重从快打击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相结合,将12月6日前立案的43件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判处罪犯289人,判处罚金1520余万元,特别是打掉了以宗万新、邹玉志、马恒田为首的三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对首犯及骨干分子依法严惩。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放火、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3338件,判处罪犯3933人,对首要分子、主犯、累犯依法从重判处刑罚。
深入推进法治反腐,判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9件78人,审结德州市原副市长商怀君、聊城市委原副秘书长许兰岭、东昌府区原副区长胡明岗等6名原县处级以上干部贪腐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惩处贪污挪用扶贫、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的23名“蝇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