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宫成群)近日,山东省即墨人民法院蓝村法庭在王演庄社区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站,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社区调解员及群众到现场旁听了案件审理。
该案原被告系多年邻里关系,双方积怨已久、矛盾很深。2019年9月6日,原告黄某与被告于某之父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告于某将原告黄某殴打致伤,经司法鉴定,原告黄某身体损伤构成轻微伤。原告黄某在医院住院治疗14天,花费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数千元。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当地派出所及村委曾多次从中协调,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原告黄某诉至即墨法院。庭审过程中,蓝村法庭庭长张国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给原被告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庭后,张国先法官再次向双方阐述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耐心细致地帮助双方打开心结、化解矛盾。在法官引导下,原被告态度较庭前有了明显转变,对先前冲动的做法感到愧疚,双方均表示今后会采取更加冷静、克制的方式处理矛盾。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一场邻里纠纷就这样化干戈为玉帛,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的做法也为当地社区居民化解矛盾纠纷树立了典范。
以往,社区里一些难以调和的邻里矛盾、婚姻家庭矛盾、身体权纠纷等,双方当事人往往固守己见,最终走上法庭“赢了官司,伤了和气”。如今,群众的矛盾纠纷可直接到社区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站调处,向社区工作人员寻求法律咨询,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予以司法确认或终结纠纷。即墨法院将继续紧紧依托社区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进一步下沉司法服务,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山东省即墨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