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智超)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相关规定,凡是区法院下达通知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均通过政务内网及时传达。对于区法院未通知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及时与区法院专项负责人员联系,积极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9年全年,东营市垦利区法院开庭审理24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为100%,比全市出庭应诉率高6.37个百分点,居全市各县区第一位。这项制度的落实极大促进了垦利区政府的法治建设水平,使“告官又见官”“出庭又出声”“出声更出彩”成为常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也使“法润垦利促和谐、情注司法惠民生”的氛围更加浓厚。
为了做实做细做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垦利区司法局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一是“多宣传”强化出庭应诉意识。区司法局及时总结交流出庭应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典型事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多举措”推进出庭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级文件要求,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指标,定期督导,查摆问题,做好整改。三是“多沟通”形成出庭应诉合力。 垦利区司法局加强与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区法院、区政府办公室、区直各部门的沟通力度,根据区人民法院发送的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的要求,做好通知工作,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四是“多培训”提高出庭应诉能力。 区司法局定期邀请法学专家、教授、实务工作者等进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授课,同时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庭审观摩、案例评析等活动,全方位提高出庭应诉的水平。
从宏观层面分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举措,不但可以全面了解行政执法状况,更有利于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信仰和敬畏,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从微观层面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立法机构及时了解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增强政策制定的目的性和明确性,最终服务于人民大众,服务于社会群体,服务于国家发展。(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