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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司法局当好“三员”助力春耕生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召生)当下正值春耕生产季节,为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山东省日照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动发挥职能,以增强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为切入点,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服务春耕生产,确保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两不误。
 
  “说破嘴磨破皮,不如到现场走一回。”为了让更多群众知法、懂法,当好法律“宣传员”,日照市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律师所和法律服务所,开展“送法下乡 服务春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乡村大集、农贸市场、田间地头向农民朋友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春耕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他们还现场解答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高百姓的维权意识。
 
  针对农耕时节用地用水、化肥种子、农资产品等领域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特点,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身体力行当好矛盾“调解员”。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梳理归类,第一时间走进农户家中、走到田间地头对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在确保不误农时促春耕的同时,切实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他们家种上杨树,我们家还用不用种地了,这个事儿你们得管管!”近日,洪凝街道某村村民张某忧心忡忡到司法所里求帮助。张某的田地与同村厉某相邻,厉某在地里种满了杨树,张某因此担心会造成自己家土地减产。该所通过“背靠背”调解法,先“动情晓理”又“科普法律”,厉某同意将紧靠张某田地的三排杨树拔除,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同时,依托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各村建立的法律援助联络点,市司法局还注重当好法律“服务员”。通过开辟涉农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春耕期间因农资产品质量和销售假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及时受理、优先承办,提供各类法律咨询解答,及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保证春耕生产不误农时。(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