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 赵杰 刘守新)新冠肺炎疫情不仅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还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当前,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境内的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但个别中小型企业由于缺乏资金支持,复工复产,困境重重。
近日,禹城市莒镇新村社区沿街楼房地产项目,临沂某建筑公司承包商赵某因周转资金短缺,无法继续施工,楼房框架建成以后陷入了停滞状态。为不影响工程进度,赵某所在的建筑公司决定更换项目经理进场接替施工,这就需要对工程进度现状进行保全证据,避免因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发生矛盾纠纷,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协调禹城市公证处要求进行证据保全。禹城市公证处立即受理,当天派出公证员与该公司主动对接。为保证保全工作的效果,公证人员不辞辛苦,从四周对该建筑工程进行全景拍摄,对每个楼层进行详细察看,仅用了一上午时间对工程进度现状及时进行了公证,确保该建筑工程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禹城市公证处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优化简化公证流程,竭力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为莒镇企业复工复产作出突出贡献。(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