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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县司法局:创新理念 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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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理念 优化服务
  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谋求公证工作新发展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海宝 孟小力)公证是国家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稳定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秩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公证作为一项非诉讼手段,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房屋买卖、出国留学、招标投标、遗嘱继承、婚前财产协议等很多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事情都需要公证机构的介入和参与。公证离我们并不遥远,公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优化服务暖人心
 
  在山东省沂水县公证处,“向服务要效益”的观念贯穿于每位公证人员的一言一行之中,坚持以服务促发展、以规范保质量、以诚信赢信誉,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作用。同时,积极为涉及民生工程的安置房抽签、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廉租住房配租等摇号过程提供全程公证服务,对社会困难弱势群体办理公证法律援助。近年来,沂水县公证处在服务中谋取发展先机,把公证触角延伸到农村地区,积极开展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活动、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办证等便民服务活动,切实做到了群众满意、政府放心。
 
  当事人高某的父母在青岛有一处房产,父母去世后,高某通过继承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需要其妹妹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高某特意向单位请假从青岛赶回来办理此事。到家后才得知其妹妹因摔伤卧床不能亲自来公证处申办公证。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公证员主动表示可提供上门服务,并亲自驱车赶到高庄镇龙湾村,当天就为当事人办好了公证,高某也及时拿到了公证书,没有耽误规一点返程时间。
 
  正是凭着这种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的服务精神,公证员也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和群众口碑。随着群众需求复杂多样,公证员足迹几乎遍布工厂企业社区、城区大街小巷、乡村田间地头乃至于医院病房。八十六岁的李大爷因病住进医院后,老宅的处理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几个子女在此之前已有过多次争执,这让李大爷深感忧虑,为了预防子女们在自己身后为财产伤了和气,老人决定立遗嘱来处理后事。接到老人的公证申请后,公证员先行去了一趟医院,在确定老人神智清醒,表达清楚的精神现状后,公证员将公证现场搬到病房。顺利处理完财产,老人还在公证员的建议下,在遗嘱里增加了对子女的温情嘱托部分,这份“温情遗嘱”,充满了老人对子女的谆谆教诲和满腔挚爱,也给子女留下了一笔珍贵的精神财富。
 
  创新理念谋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沂水县公证处从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出发,推出“绿色继承+免费代办产权证”组合服务项目,将便民、惠民服务再升级,做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通过绿色继承、温情遗嘱、最多跑一次、房产代办等特色服务,在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减少诉讼、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老办法,出具一份继承公证书,当事人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财产证明等各种证明材料。为此当事人往往需要到派出所、医院、被继承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已故继承人的居住地才能收集完,有些还由于年代久远原因,无法开具相关证明,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因证明材材料问题而“搁浅”的情况时有发生,群众负担很大。
 
  沂水县公证处的“绿色继承+免费代办产权证”组合服务,当事群众申办继承公证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基本的证明材料,陈述相关情况及证据线索即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亲属关系情况则通过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转由公证处调查核实,由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婚姻登记处等相关部门联系核实涉及财产的产权状况,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情况及相关人员的死亡事实,贴心为群众搜集证明材料、最后出具公证书。
 
  在代办产权证环节,当事群众在申办公证时一并签署委托书,公证处固定专门代办人员,借助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优势,由代办人员代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开具免税证明、查询档案、办理产权登记,代为领取、寄送产权证书等延伸服务,真正实现了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甚至坐在家里就能拿到产权证。
 
  沂水的王先生遇到了棘手事,结婚几年来,一直住在父母为自己购买的婚房里。还有一年,孩子就要入学了,可是房子还是登记在王先生父母的名下,房子要过户到自己名下孩子才能入学。不料父亲却因意外身故,王先生父亲的继承人健在的只有配偶、母亲和王先生,走正常继承程序,继承关系并不复杂,可是王先生的奶奶,却瘫痪在床多年,没有行动能力,也没有语言表达能力,不论继承还是放弃,都无法表达。对于王先生父亲的遗产,现有继承人是王先生、王先生母亲、王先生奶奶,因为王先生奶奶已无民事行为能力,只能继承,不能放弃,即使继承,也需要姑姑代理表示。公证人员先到王先生奶奶那里看了老人,确认了老人现状,又到王先生姑姑家,在那里现场办公,由王先生姑姑代替母亲做了继承和遗产分割协议手续。上门服务完成后,公证人员分别去村委会找村委干部和村里村民核实有关王先生父亲的亲属关系以及王先生奶奶的生活起居情况。出具公证书后,公证处又为王先生做了房产代办手续,由工作人员代为提交材料、开具免税证明、代办产权登记,最后王先生拿到了登记在其夫妻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
 
  沂水县公证处认真贯彻省司法厅提出的“打通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部署要求,组织实施“绿色继承公证加免费代办产权”登记服务以来,目前共办理此类代办公证190余件。代办人员的专业行为,真正让群众感受到一窗口办结的贴心服务,同时大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办事效率,减少了很多繁杂环节,受到了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欢迎。
 
  每一份公证书,都记录着沉甸甸的责任。守护公平正义、减少纠纷诉累、助力经济发展,点点滴滴,道不完公证人员的拳拳爱心,大公至诚,展现出公证人担当社会责任的勇气。在依法治国的时代大背景下,公证必将大有作为。沐着国家方略和公证改革的春风,站在时代前沿的沂水公证人也必将肩负起神圣的使命,以意气风发的姿态,继往开来,阔步向前!(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