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宫成群 孙运菊)疫情期间,山东省青岛市即墨人民法院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庭审终端下沉,与社区协同开展互联网庭审,推广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室建设,探索法官进社区新模式。
近日,即墨法院赵韶先副院长积极与社区沟通对接,取得社区支持,分别在城后社区、段一社区建成2处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室,并已投入使用。
3月31日上午,即墨法院蓝村法庭与城后社区协同联动,通过社区服务中心的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室,远程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通过法院的互联网智慧庭审系统开庭,其中被告在当地社区服务中心的诉讼工作室使用庭审系统出庭。在张国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隔空”就调解协议达成一致,促成法庭和社区远程联动审理的第一案。
“感谢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我们这些做生意的人,平时经常跑东跑西,去一趟法庭来回就要大半天,现在社区有了这样一个工作室,方便多了!”结案后原告刘某说。
4月1日,段泊岚法庭远程开庭审结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的原告安某是一位视力残疾人,被告为某保健按摩所,因被告欠付原告的劳务费,原告一纸诉状将该保健按摩所告上法庭。在得知原告安某因视力残疾,不方便到法庭参与庭审,且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后,徐国强法官积极联系安某所在的社区,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安某在社区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室参加了网上庭审。经过法官的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纠纷顺利得到解决。
“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室协助居民使用线上庭审系统,便捷又高效,有效解决了疫情期间‘开庭难’的问题,让老百姓搭上‘云庭审’的便民车。”段一社区负责人乔健训说。
即墨法院借助“互联网+”、智能化技术,将“移动微法院”及互联网智慧庭审系统引入社区。人民法庭协助社区建立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室,帮助布置“微法庭”,安装互联网远程直播设备和线上庭审系统,并由法庭干警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为远程庭审保驾护航。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室及时向社区居民提供互联网远程庭审服务,为一些离法庭远、不方便或不会使用线上庭审系统的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当事人足不出“社”即可参与网上开庭,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下一步,即墨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法官进社区工作,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室建设,完善网上立案、网上法律咨询、在线调解等诉讼服务,打通基层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山东省青岛市即墨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