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燕)山东省临沂市委、市政府根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制定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市直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工作线,分线作战,各县(区)均建立了治污攻坚机构,将治污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镇街、村居、企业,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市县乡村上下联动的环保大格局。近日,山东省临沂多县区成立环境资源法庭,以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为临沂的绿色发展注入新活力。
3月18日 郯城
3月18日上午,郯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和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在庙山镇、马陵山景区正式挂牌成立。
环境资源法庭将主要审理马陵山景区及沂河、沭河流域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依托马陵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在马陵山林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负责就地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3月19日 沂南
3月19日上午,沂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和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在张庄人民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环境资源法庭的成立,将为打造“天蓝、地绿、水净、河美”美丽沂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3月20日 兰山
3月20日上午,兰山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分别在兰山法庭、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揭牌成立。
兰山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设立在兰山法庭,对辖区内沂河、涑河、祊河、柳青河等河流重点区域内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以及重点区域以外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集中管辖审理,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环境资源法庭与立案、执行等业务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紧密配合,畅通环境资源类案件诉讼的“绿色通道”,设立涉环境资源案件诉讼服务窗口,结合诉前联调、网上立案等工作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分流、快速审理、快速执行。
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设立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负责就地受理、审理案件,参与并指导行业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环保法治宣传等工作。
3月23日 河东
3月23日上午,河东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汤头法庭举行揭牌仪式。
河东区辖区内的环境资源重点区域为皇山东夷文化休闲旅游区、临沂市动植物园旅游区、临沂龙园旅游区、河东区国际影视城旅游区、华东野战军总部旧址暨新四军军部旧址、沂河、沭河、汤河、汤河湿地、汤头温泉,重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矿区、饮用水源地、河流、森林公园、化工园区等区域内的案件,不再以案由划分,确定由汤头法庭集中审理,其他区域内的 环境资源案件,也由汤头法庭集中审理。
3月25日 蒙阴
3月25日,蒙阴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分别在民一庭、垛庄人民法庭、岱崮人民法庭、云蒙湖生态区管委会、中山寺林场正式挂牌成立。
蒙阴法院民一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垛庄人民法庭、岱崮人民法庭设立环境资源法庭,集中审理县域涉及风景区、矿区、森林公园、林场、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的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在云蒙湖生态区管委会、中山寺林场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负责就地受理、审理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环保法治宣传等工作。
3月25日 莒南
3月25日上午,莒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和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分别在涝坡法庭和陡山水库管理处正式挂牌成立。
莒南法院在涝坡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集中审理全县涉及风景区、矿区、水源地、河流、森林公园以及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内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在马鬐山风景区设立巡回法庭和司法实践基地,在临港精品钢基地和县工业园区设立两个巡回办案点,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
3月25日 临沭
3月25日,临沭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临沭县经济开发区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环境资源法庭将对临沭县辖区内苍马山景区及沭河流域、凌山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内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具体审理,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山东省临沂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