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2022年度山东聊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荣誉榜,莘县3个!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聊城中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强拆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希玉 高明明)3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行政强制案件。该案原告姚某某及远在四川的代理律师,被告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江绍华及其代理律师“隔空”参加庭审。
 
  原告姚某某系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其房屋被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2019年9月,在未经原告姚某某同意的情况下,被告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原告的房屋实施拆除。庭审中,被告主张案涉项目属协议拆迁,拆迁过程中原告能够配合丈量,且自行挑选安置回迁房,故其拆除行为合法。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在未经原告姚某某同意且未经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拆除其房屋,违反法律规定。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依法宣判确认被告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姚某某房屋的行为违法,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江绍华在案件宣判后当庭表示:“这个案件充分说明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对于工作的执行和法律的理解有很大偏颇,今后房屋征收工作一定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法、合法拆迁。对于原告被拆除的房屋,东昌府区政府庭后马上和当事人积极沟通协商,对其进行合理合法地征收补偿或赔偿,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不受损失。”(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