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健)近日,在司法部表彰的“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表现突出集体名单上,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区县局上榜。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司法部在全国开展了专项维稳活动。按照司法部和省、市业务机关工作要求,峄城区司法局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辖区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准确梳理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活动期间,辖区没有发生较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社会整体和谐稳定。
峄城区人民调解工作持续有序开展,一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组织建设工作。在村级调解组织建设方面,以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为依托,对全区村级调解调解组织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达到371人,调解员总数1200余人。依托镇(街道)调委会大力开展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工作,树立一批典型示范效应,全面完成全区7个镇(街道)10个特色调解室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以构建部门间衔接机制为重点,积极探索衔接顺畅、运作高效的“多调对接”联调模式。公调、诉调、检调、援调、访调实现全面对接。二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设立全区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并及时更新,现专家库已达到120余人;对村级调解员实施了“星级化”管理,落实了管理制度,使人民调解运行、管理各项机制更加规范;为全面提升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工作水平,今年以来,由区财政支持在各调解组织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18人,在村级调解员每年30余万元工作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调解员工作经费30万元,进一步增强调解专业力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大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活动期间,要求各司法所和调解组织认真落实村级周排查、镇级月排查制度并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特别是对易发多发、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要随时进行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排查发现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备案登记,实行专人负责,确保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化解,对于疑难重大复杂纠纷实行逐级上报制度。活动期间,共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16件,成功化解398件,其它案件通过各种方式妥善引导解决。(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