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艳楼)3月3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家利在审判庭利用“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这是该法院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以来,充分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的一个缩影。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该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利用“互联网法庭”等多种办案方式依法办案,既保障了当事人能够及时诉讼维权,又防止因人员聚集增大传染风险,做到开庭审案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据统计,该法院2月份审结各类诉讼案件286件,其中利用“互联网庭审”结案125件,占结案总数的43.7%。(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