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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中院加强先进典型培养树立和集中宣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赵玫 吴多辰)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十五个攻势”、“学深圳、赶深圳”的工作部署,认真按照中院党组重点工作思路和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大力加强先进典型培养树立、创新经验总结推广和先进经验先进事迹集中宣传工作,使全市法院先进经验和创新工作在上级机关表彰奖励中“榜上有名”,使青岛法院的创新工作、亮点经验和先进典型“媒体有声”,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积极推报青岛法院创新经验和亮点工作,努力为法院集体增光添彩
 
  树立大局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认真总结全市法院创新经验和亮点工作,并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及时关注上级机关有关表彰奖项,主动宣传推广法院工作,积极为法院集体争光添彩。积极申报中院单位先进集体。2019年,中院先后被评为“在司法为民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民法院”、全省“国庆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第十八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优秀组织奖”、“青岛市首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青岛市基层理论宣讲先进单位”、“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集体”、“青岛市基层理论宣讲先进单位”,协助机关党委完成“精神文明单位”复审工作,使青岛中院工作“榜上有名”。
 
  二、大力培树全国全省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头雁效应”
 
  及时发现和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推选出了一批全国、全省、全市先进典型。2019年,全市法院受到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单位、集体、团队41个,受到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的个人共311人次。其中,民一庭获得最高法院“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刑二庭获得山东省委“2018年度全省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知识产权法庭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金融庭陈晓静获得了“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刑二庭王云超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行政庭刘英被评为“全国行政审判先进个人”。金融庭陈晓静被评为“山东省法治人物”,知产庭纪晓昕获得山东省宣传部、省高院联合授予的“齐鲁最美法官”荣誉称号,民五庭刘琰获得提名奖。青岛法院马新等23名同志获得“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称号,推选张春娟等23名“青岛市法治智库”人员,民四庭王晓琼被评为首批“全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先进典型的大力培树,起到了良好的正向激励和典型示范作用。
 
  三、适时组织开展先进典型集中宣传,不断提升人民法院良好社会形象
 
  在全市“两会”召开前夕,利用中院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进行了全市法院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活动。在法院内网“办案状元”栏目,定期按月、季度、半年、全年宣传业务庭的“办案状元”。及时宣传推广全市法院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利用中院网、网络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了“党员榜样”集中宣传。组织开展了优秀法官、优秀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4次集中宣传。对获得“全国法院优秀法官”、“齐鲁最美法官”荣誉称号获得者进行了专门宣传,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