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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司法局17项措施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永)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全面提高全市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山东省滨州市司法局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起草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的若干措施》,从制度保障、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五个方面制定了17项具体工作举措,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制度保障。加快推进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建设,开展《滨州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调研工作,做好《山东省重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条例》《山东省传染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充分运用网上审核、集中审核等方式,坚持“5433”法制全审核机制要求,提高审核效率。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行政执法监督。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指导治安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疫情防控行政执法行为,重点规范各执法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用等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汇总各执法部门疫情防控期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全面掌握涉企执法检查情况。
 
  三是全方位提供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充分利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认真做好涉疫情法律事务的咨询工作;调整疫情防控时期法律服务方式,引导群众通过山东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电话、邮件、邮递等方式咨询和办理法律服务业务;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对疫情期间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理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从快审理,严格行政应诉答辩时限,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优化提交答辩材料方式,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组建法律服务团支持企业发展,组建不同领域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开展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建立外贸企业法律服务团,点对点为外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发挥受聘律师团队作用,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享受有关疫情防护期间的涉企优惠政策,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动员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对涉企鉴定开通“绿色通道”,缩短鉴定时间;扎实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引导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主动融入网格化排查工作。
 
  四是着力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强化信息化监管,充分发挥“智慧矫正”平台作用,将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监控范围;严格控制外出请假,疫情期间严格控制外出请假,无特殊情况一律不批准外出。
 
  五是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加强重点法律法规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立足群众关注热点,围绕群众返程、复工、劳动、就业等因疫情防控引发的生产生活法律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涉及公共卫生、市场监督、网络信息等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加强以案释法工作,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违法案例开展典型案例发布、以案释法、析法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执法全过程。(山东省滨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