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喆 孙艳楼)2月11日当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兰兰在办公室利用“互联网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据悉,该法院法官当日共利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6起案件。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该法院改变传统的庭审模式,利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法官、人民陪审员、当事人、律师等按照庭前公告开庭时间,通过手机APP输入个人身份证号进行刷脸认证后,即可登陆“互联网法庭”参与庭审。此举既保障了当事人能够及时诉讼维权,又防止因人员聚集增大传染风险,做到开庭审案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