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今平 巩传鑫)自2019年8月,被确定为全省两个“一站式”建设示范试点法院以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法院围绕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深入贯彻最高法院、省市法院的部署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打造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诉讼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9年,该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8173件,审执结8839件,案件结收比达到108.15%,结案率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名。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居全市前三名。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推进审判工作提速升级
法院党组对两个“一站式”建设高度重视,围绕省法院的部署要求,从建立完善制度规范为出发点,制定完善了诉调对接、分调裁审、繁简分流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7个,为多元解纷、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项工作的有效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创新改革审判运行方式,设立完善速裁团队,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和书记员“1+1+1+1”的配置模式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2个速裁团队,负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以及案件速裁。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配置模式,建立5个快审团队,推进案件速裁快审。2019年,速裁团队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761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50.3%,平均办案周期56天,9月运行以来,速裁团队平均办案周期21天。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该院简化庭审程序,对于经诉前程序或庭前会议确认的无争议事实和证据,庭审时直接确认,仅就存在异议的事实进行审理查明。简化裁判文书,探索对部分案情简单、当事人无争议或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令状式、要素式等简化裁判文书。该院还注重从有效提升送达效率入手,积极开展案件分类送达,对转入速裁团队的案件,原则上由速裁团队通过灵活、简便的方式进行送达,确有送达困难的,由诉讼服务中心的送达保全团队协助送达。推行“线上+线下”送达保全模式,主动探索电子送达,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微信、短信、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送达。
该院注重强化矛盾纠纷的诉前调解,实现源头减量。本着“调解优先、能调尽调”的原则,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13类案件纳入诉前调解案件范围,统一立诉调案号。并设立1名程序分流员、诉前调解分流员,加大对民商事纠纷的诉前分流力度。对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将纠纷分流至调解速裁团队、委派或委托给调解组织,并将分流情况统一录入“分调裁”平台。去年以来,共诉前分流案件1288件,诉前化解222件。不断完善分案机制,实现精准分流。依托“分调裁”平台,科学应用“电子+人工”模式进行繁简识别,并赋予速裁团队案件选择权。不适宜速裁的案件分流至民一、民二庭按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去年以来,全院受理的民商案件5486件,其中有2761件分流至速裁团队,占比50.3%。
优化协调多方力量
持续深化多元解纷
围绕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建立了实体化、常态化运行的诉调对接中心,进一步强化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和司法确认室功能。加强与公安、卫健、司法、市场监管、消协、人社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对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等多发性、行业性纠纷进行联调、联解、联动。全力推行“诉前调解+”模式。健全完善“诉前调解+立案速裁”模式。对分流至调解速裁团队的纠纷,由团队中的法官负责主持调解或指导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实现审判力量与专业调解力量的深度融合。积极推行“诉前调解+诉前保全”模式。针对适宜诉前调解但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调解速裁团队进行诉前保全后,及时将保全结果告知被申请人,并实时跟进调解工作,促使被申请人自动履行相关义务,实现“以保促调”。如卢某与贺某某夫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卢某于2019年9月24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并申请诉前调解。该院于当日通过网上查控,冻结了贺某某夫妻部分银行账户和财付通账户。9月25日,诉前调解人员通过电话与贺某某沟通协调,说明案件的相关情况,促使双方于9月26日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该案仅用时三天,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和诉讼成本。
推进纠纷专业化解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行政诉讼体制改革,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设立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目前已有89件案件进入中心进行和解。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制,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已于去年7月底开通。目前通过该平台调解案件173件,调解成功17件。
深化诉讼服务改革
着力提供“一站式”
诉讼服务
该院以健全立体化、全方位诉讼服务渠道为目标,坚持全方位服务导向,将诉讼服务中心分为综合服务区、窗口服务区、诉调对接区等六个功能区。积极建设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推动建设应用在线调解、网上阅卷、跨域立案等服务平台。去年以来,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群众2.4万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90余人次,案件查询、材料收转910余人次,审查民商事、执行等案件8173件。
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建立立案告知及材料公示公开制度,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立案事项,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原则上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网上立案专区,配置两套网上立案设备,并安排专人指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设立跨域立案服务窗口,配备专门设备,依托网上立案系统,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服务。据统计,该院案件上网率达到了100%。
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设立网上查控中心,推动开展网上保全,去年9月份以来共查控案件236件,网上冻结资金2921余万元。将司法鉴定由诉中前置为诉前,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司法鉴定窗口,集中办理委托鉴定、检验等工作,平均审理时限较前缩短近30%,使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