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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市司法局:“大调解”格局为基层和谐稳定注入“强心剂”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祝花)近年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中心工作,把握“枫桥经验”核心要义,强基固本、多调联动、创新举措,积极构筑“大调解”格局,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打造“枫桥经验”禹城样板,为基层和谐稳定注入“强心剂”。
 
  强基固本,推动调解组织“立体化”建设
 
  依托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完善12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475个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市、乡、村”三级调解工作格局,2019年全年共调解案件1012件,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调解445件,社区(村)调委会调解567件,涉及金额512万余元,调处成功率、当事人满意率均达到100%。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市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咨询窗口,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成立乡镇人民调解团,吸纳乡镇“五老”人员和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村级人民调解员组成4-5人的调解团队,实施工作日轮流值班制。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立村级人民调解办公室,由本社区(村)调委会和专职调解员组成,初步形成了组织协调、培训指导、配合落实的三级调解工作网络,为构筑“大调解”格局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多调联动,健全调解工作“多元化”机制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切实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禹城市司法局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联调。协调交警、卫生、工商联、民政等部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先后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农副产品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专业性调委会。2019年全年,共调解医患纠纷9起,涉及金额24万余元,交通事故纠纷108起,涉及金额180余万元,信访纠纷1起,涉及金额70万余元,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协调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设立警民调解室和行政调解工作室,疏导结合,源头化解,提高行政纠纷化解效能。协调法院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做到应调尽调,降低维稳和诉讼成本,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的便捷性、高效性。
 
  创新举措,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化”样板
 
  为筑牢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禹城市司法局勇于探索,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通过设立品牌调解室,打造调解队伍的“品牌化”。在每个乡镇和符合条件的村及行业专业性调委会设立品牌调解室,目前已设立的“小龙调解室”、“和合调解室”、“民和调解室”、“愿真调解室”等各具特色的调解室13处,为“大调解”格局组织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同时2019年通过开展“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宣讲活动,邀请3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在12个乡镇(街道)巡回宣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水平。通过实施“星级化”管理,打造管理模式的“品牌化”。根据人民调解员的从业时间、工作能力、学历水平等,从低到高划分成一、二、三、四、五星级别,与积分考核挂钩,与年度经费补贴挂钩,与年终评先树优挂钩,从而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调解员考核管理制度的完善。通过整合资源、联动协调,打造纠纷化解模式的“品牌化”。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梳理汇总和预测预警,结合“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开展市、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大排查,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不同领域、复杂程度,整合调解员、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力量,落实责任,迅速介入,及时化解。联合法院出台《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禹城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规则(试行)》,设立禹城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联合市人社局在全市建立县乡两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司法确认之间的联动机制。
 
  技术支撑,实现调解平台“智慧化”运行
 
  全面启用“山东智慧调解系统”,推广“山东智慧调解APP”、“山东智慧调解”微信小程序,对司法所、调解员进行系统应用培训,并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全面实现人民调解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调解、网上归档,依托系统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纠纷排查、协同指挥,为人民调解提供智慧化支持。依托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实现案件在线调解,年度平台在线调解案件48件。在“禹城司法”微信公众号中开设人民调解知识专栏,开设“找调解”服务便于群众网上处理调解诉求,设立“法律服务面对面”视频,使得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律师的在线咨询、调解服务,在全市建成腾讯QQ视频调处平台,通过智慧调处平台,创新建立起“村级负责人+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工作模式。一系列“互联网+”技术的运用,推动“大调解”格局向数据化、便捷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