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仝庆凤)为积极响应省法院“暖心冬日”执行大会战的部署,加大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在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组织下,于今日凌晨开展了第27次凌晨集中执行行动。为扩大执法影响力,有力震慑“老赖”,此次凌晨执行行动通过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洽,接入新华社“现场云”和快手APP进行全程直播。
虽然昨夜降雪,道路湿滑,但执行干警依然顶风冒雪,奔赴被执行人家中,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拘传,着力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此次执行行动共拘传7人,实际拘留1人,当场执结4万余元,达成和解协议17万余元。
不当得利拒不还款,拘留!
原告日照某公司与被告乳山市某水产冷藏厂、刘某录、刘某晓因不当得利纠纷,起诉于乳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日照某公司与乳山市某水产冷藏厂之间存在业务往来,其向乳山某水产冷藏厂多汇货款14万余元,且乳山市某水产冷藏厂的经营者刘某录对此予以认可,并为原告书写了欠条。因该笔款项系汇入刘某录之女刘某晓的个人账户,且刘某晓自愿认可该笔欠款并承诺两年之内还款。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乳山市某水产冷藏厂、刘某录、刘某晓返还原告不当得利人民币1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乳山市某水产冷藏厂、刘某录、刘某晓拒不履行。经申请执行人日照某公司申请,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乳山市某水产冷藏厂、刘某录、刘某晓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拒收法律文书,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次凌晨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对刘某录及刘某晓采取了拘传措施。
在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刘某录及刘某晓释法明理后,刘某晓仍拒不还款,执行干警遂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刘某录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拘留,且其表示愿意回去筹款,故暂不予以拘留。
达成执行和解,限期履行完毕
原告丁某昌与被告常某上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经乳山市人民法院判决,常某上应向丁某昌赔偿相关费用5万余元,但常某上一直未予履行。
在本次凌晨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将常某上拘传到庭,向其释法明理,使其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严重后果。在执行干警的主持调解下,被执行人常某上与申请执行人丁某昌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向其赔付欠款1.5万元,另外2.5万元将于1月6日前付清,余款不再追究。该案顺利执结。
临近岁末,为了大家都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我们也敦促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早履行义务,切勿在失信的路上越走越远。因为无论风里雪里,我们的执行干警不仅会在法院等你,还会顶风冒雪去找你!(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