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莘县法院执行一起亲属不当得利案件,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坚持用足用实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被执行人张某有三个侄女,其中大侄女及其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留下一个未成年的女儿。张某作为受托人代为处理了大侄女的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其中,张某长嫂田某分得赔偿款23万元。没过多久,张某长嫂也因病去世。该赔偿款一直在张某手中,迟迟未予给付张某的另外两个侄女。2019年7月张某的另外两个侄女和大侄女的女儿共同诉至我院,要求张某返还23万元不当得利款。该案件经审理依法判决后,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走访调查发现,张某名下有位于聊城市市区的房屋不动产1处、大众牌小型轿车一辆及承包土地10余亩,张某长嫂的四亩承包地现在也由其耕种。此种情况下,张某毫不顾及亲情,妄想将23万元赔偿款据为己有。张某的行为于法不容、于理不通、于情不合。经本院做工作,张某没有丝毫悔改之意,并以钱款已为处理田某丧葬事宜花费为借口拒不还款,决定对张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对财产强制执行。
送拘的路上,张某一脸沉默。对于张某来说,当亲情遭遇了利益,亲情显得异常淡薄。然而在法律面前,一切利益必须合乎法、合乎理、合乎礼、合乎情。希望在拘留所的高强铁网下,张某可以深刻反思,明白亲情与利益的取舍,法律与道德的选择……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此次强制拘留“重拳”出击,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弘扬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在此郑重告诫所有未履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将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山东省莘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