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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市举行“美德滕州·法治善国”活动启动仪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志强)2019年11月30日,山东省枣庄滕州市在龙泉法治文化广场隆重举行“国家宪法日暨‘美德滕州·法治善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山东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处长戴小勇,枣庄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茂山受邀出席启动仪式;滕州市领导刘文强、马宏伟、李健、宗大全、刘庆东、薛登峰出席启动仪式;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业分管负责人,各镇(街)镇长(主任)、综治办主任,各镇(街)教育联区主任、部分学校分管副校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龙泉街道干部群众代表及媒体记者共370余人参加活动。启动仪式由滕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刘庆东主持。
 
  戴小勇首先致辞,他说,滕州是法治底蕴深厚的善国之地,是法治实践丰富的创新之地,是法治需求旺盛的腾飞之地,非常荣幸受邀参加此次活动。他指出,滕州这次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选题精准,声势浩大,契合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家宪法日主题,体现了社会公众的更多参与,展现了滕州这块热土对法治精神的崇敬与信赖,必将有力促进法治精神在滕州的弘扬深化,必将长远促进滕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滕州市委书记刘文强指出,开展宣传月活动,既是滕州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一个有效举措,也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推进法治滕州建设的一次有力动员,对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他强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要尊崇宪法法律权威,全面推进宪法法律有力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用权,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着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让保证宪法实施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滕州的最强音。
 
  与会领导共同启动“国家宪法日暨‘美德滕州·法治善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启动球,标志着滕州市法制宣传月活动正式开始。启动仪式后,与会嘉宾依次参观了各单位的法治宣传展点,观看了由市柳琴剧团精心准备的精彩法治文艺节目,开展了寓教于乐的法治体验和互动,多维度了解了宪法等法律知识。
 
  滕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开峰坦言,组织这次“美德滕州·法治善国”法制宣传月活动,目的就是在全社会树立起学习宪法、维护宪法、遵从宪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要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推动工作开展,采取的形式主要是七进,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进网络,实现法制宣传的全覆盖。”
 
  “我们将扎实开展好‘法制宣传月’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全力打造群众满意法治政府,客商满意的高效政府,公开公正的透明政府,为建设‘美德滕州、法治善国’贡献更大力量!”滕州市西岗镇党委书记王家鹤接受闪电新闻采访时表示。
 
  据悉,本次法制宣传月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优化法治环境,加快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在之后的一个月中,还将开展宪法主题日宣传、法律七进、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考法、党政一体法律顾问选聘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