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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1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主持学习并讲话,局领导周瑛、李泰吉领学《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局领导朱恒卫、卜海晶、皇甫庆森、陈其军、王春平交流学习体会。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李军到会巡听,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及机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这次全会是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深刻领会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不断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和目标任务上来,奋力承担起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使命新任务,努力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谋划贯彻落实措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要按照全会部署,对照《决定》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主动认领任务,谋划贯彻落实措施,把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激发出的热情引导到更好履职尽责上来,立足“一个职能、四大统筹”定位,突出制度建设,构建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做好行政立法工作,推动出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修改和废止阻碍民营经济发展、不利于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纪录、重大执法事项规范性审查三项制度;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实体、热线、网络、能动四大平台深度融合,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便捷公共法律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要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组织领导。要与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及司法行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结合起来,一体谋划部署、一体推动落实,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与完成年度任务目标作结合起来,各处室、各局属单位要对照年初工作目标和全局工作要点,逐项检查,逐一落实,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作为,发扬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作风,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与及早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提早打算、提早谋划,各处室、各局属单位要认真研究明年工作,主动借助国家发展大势,主动融入全省全市发展大局、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大环境,围绕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在服务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僵尸企业处置、依法治市等全市重点工作中拓宽思路、谋篇布局,为推动全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