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禹锡)11月12日,山东省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移动微法院”增设的“跨域立案”功能模块,就近为烟台本地一家企业向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这也是烟台开发区法院跨区域成功协作立案的首例。
当日上午,案件原告烟台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携带起诉状、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复印件到烟台开发区法院诉讼服务窗口办理跨区域立案。立案庭法官在诉讼材料初步审查,确认材料齐全后,以法官身份登录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入跨域立案模块,将起诉状材料及相关证据材料一一上传,系统生成立案申请提交至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经桐乡市人民法院审核,该案符合立案条件,随后原告公司收到了桐乡市人民法院发来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至此,烟台开发区法院成功帮助原告公司现场完成了“跨域立案”的办理,前后仅用时15分钟,避免了原告在烟台和桐乡两地间的千里奔波。
为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烟台开发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部署,积极推行跨区域立案服务,逐步建立就近受理、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让当事人在家门口的法院就能享受到与管辖法院相同的立案服务,不但方便群众诉讼,缓解奔波之苦,更节约了诉讼成本。同时也提升了法院立案工作质量和效率,让群众深刻感受到智慧法院、电子政务给诉讼带来的便利。(山东省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