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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窦玉明受贿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019年11月20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原党委书记、主任窦玉明受贿一案。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 年至 2018 年,被告人窦玉明先后利用担任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在财政补助资金审批、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招标、贷款异地抵押物评估等方面提供帮助,索要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920 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窦玉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窦玉明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社会各界群众 30 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