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济南历城区法院首次通过跨域立案系统“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跨域立案系统“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用时7分钟,协助一位当事人完成一起离婚案件的跨域立案。
 
  当日,当事人林某来到历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证据、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立案庭工作人员经过初步审核符合立案条件,但按照规定属于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人民法院管辖。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立案庭工作人员与大名县法院取得联系后,手机登录“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点击跨域立案模块,录入案件电子版信息,提交给有管辖权的大名县法院。大名县法院在线审核后,认为材料齐全,当即接收给予立案。
 
  历城法院立案庭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推行、调试“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于11月12日测试跨域立案成功,今天又首次正式立案成功,使当事人就近立案成为现实,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下一步,历城法院将继续完善跨域立案工作,以满足新形势下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降低群众的诉累和负担。
 
  什么是跨域立案?
 
  跨域立案是在网上立案的基础上推出的一项新的立案登记服务模式,是法院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创新举措。通过协作法院和管辖法院的协调配合,当事人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就近办理立案事务,充分体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现代化诉讼服务理念,大力提升了人民法院立案服务能力和水平。
 
  跨域立案的流程有哪些?
 
  协作法院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登录“移动微法院”,录入当事人信息,上传相关诉讼材料,通过跨域立案平台将电子诉讼材料推送至受诉法院。受诉法院实时在线审核,平台显示审核通过的,立案成功,并将受理结果反馈回移动微法院平台。
 
  跨域立案不予收件主要有哪些情形?
 
  对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等依法不予登记立案的起诉(申请),不予收件;对认为需管辖法院当面审核核实的立案申请,不予收件,并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携带立案材料到管辖法院立案窗口现场起诉(申请)。(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