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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法院审结一起除妨害纠纷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园园)近日,王某手持绣有“秉公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来到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朝城人民法庭,亲自送到了陈道伟法官手中,并真诚地说道:“谢谢您陈法官,感谢法院保护了我的合法权益!”
 
  事情还要从王某诉李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说起。王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两家承包地相邻。李某承包地紧靠道路,面积较小不适宜种植。五年前,李某在承包地上种植了梧桐树,树木逐年生长,渐渐影响到了王某大棚的采光。王某与李某虽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排除妨害。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案件后,陈道伟和团队其他同志第一时间送达传票、及时安排开庭,庭后即和助理前往案发争议地块勘验,同时与村委会干部沟通协调,邀请村委会干部参与调解,先后数次与被告李某耐心细致沟通,终使双方形成化解方案,被告李某同意伐除树木。
 
  但第二天被告李某因故反悔,陈道伟果断地依法作出判决。后在法院判决和强制执行的强大压力下,李某最终伐除了影响王某农作物生长的树木,排除了妨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朝城法庭干警多人、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虽然只是一面锦旗,但承载的却是法官肩头那份沉甸甸的责任,也是群众对法院、法官的肯定和认可。”该院朝城法庭庭长马鹏勇感慨地说。(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