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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博兴法院办结全市首批和解协议行政确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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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卞孟欣)山东省滨州市博兴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今年10月份以来,该中心受理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0余件,其中,已达成和解协议22件,审结诉请确认和解协议效力案件14件,为将争议化解在审前进行了积极探索。该类型案件的办结在我市尚属首例。
 
  今年10月份,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的要求,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博兴法院、博兴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了博兴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建立,为加强行政纠纷源头治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辟了新渠道,有利于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将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效保障。
 
  下一步,博兴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职能,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做好委派、案件登记、调审连接、日常业务等协调配合工作,全程指导、组织和解员开展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大案件协调解决力度,稳妥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提高行政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