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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沭法院:执行悬赏助结案 提供线索的案外人获悬赏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曹珊珊)“喂,是临沭法院执行局吗?我认识悬赏公告中的被执行人臧某,你们抓紧过来将他控制住。”日前,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促结一案。
 
  该案件的被执行人臧某原本是临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临沭县某商业街商铺的消防和用电服务和管理。2016年6月某一天,申请人周某的商铺因电气线路老化,发生故障起火,造成重大损失。事后双方未协商成功,遂周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周某损失137081元。
 
  判决后,物业公司并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立即对物业公司和臧某进行了传统查询及网络查控,却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经过多方打探,找到物业公司办公场所,发现早已空无一人,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只好对本案进行终结。
 
  2019年8月,时隔三年该案件恢复执行,并且申请人周某投保了执行悬赏保险,悬赏金额5000元,临沭法院通过官方微信、微博以及城区LED大屏等方式进行公告,受到广泛关注。很快,悬赏公告收到效果。案外人李某某通过某微信公众号看到了该悬赏公告,发现被执行人臧某就在其附近活动,于是就留意了臧某的行踪,拨打了法院执行局电话。
 
  执行法官将臧某拘传至法院后,当即向臧某出示拘留决定书,看到真的要被拘留后,臧某连忙表示支付赔偿金。在执行法官监督下臧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周某支付137081元,本案顺利执行完毕,而提供线索的案外人李某某也依据保险合同得到了悬赏金5000元。
 
  执行悬赏保险是临沭法院创新引入的第三方力量,即申请执行人与保险公司签订悬赏保险合同,再向法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由法院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广泛查找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凡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即由保险公司负责向举报人支付经济奖励。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的同时,也减轻了申请执行人的负担。自悬赏公告推行以来,已促成多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谢谢您们,真没有想到执行悬赏公告作用这么大,发布才几天就结了这起历经3年的案件。”拿到执行款的周某感激地说道。(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