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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中区法院拘留一拖欠劳务费拒执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某,你被拘留了。”这是近段时间发生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的一幕。
 
  2010年5月,邓某受李某雇佣,从事质量监督员工作,双方约定好,每月李某向邓某支付2600元作为薪资酬劳,直到2010月9月,双方解除雇佣关系后,李某仍然没有履行劳务合同上的约定,尚欠7000元劳务费未支付。为要账,邓某跑了十几趟,李某就是各种理由搪塞、推脱于他。无奈,邓某将李某起诉到济南市中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某应付邓某劳务费7000元及经济损失费1000元,共计8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眼见着拿不到辛苦钱,邓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济南市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田德勇找到李某约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李某满口答应解决,就是不拿钱。执行法官采用了冻结李某的拆迁及土地补偿款等相应措施后,李某仍无动于衷,市中法院决定依法对李某实施强制拘留。
 
  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中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全面加强执行力度,采取失信、限制高消费、拘传拘留等多项强制措施,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充分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