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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度法院:合作伙伴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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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倩倩)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相当数量的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升级了当事人双方的对立程度。为此,山东省平度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稳步推进“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统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方力量,取得了一定成效。让我们以开发区法庭委托开发区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的一起借贷纠纷案件为例,了解委托调解在深化诉源治理、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王某与宿某是多年生意上的合作伙伴,2013-2018年期间王某定期向宿某提供刀具、钻头等标准件,但宿某一直有5500元货款未付清,王某遂于今年9月平度法院提起诉讼。
 
  开发区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较为明确,涉及法律关系也较为简单,双方又是多年朋友,简单地一判了之,双方的积怨势必会加深。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之后,开发区法庭将此案委托给开发区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了解到当事人的情况后,不断地讲道理,对双方分别进行了劝说,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立场多想一想。对宿某来说,虽然当前经营困难,但是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诚信,方法总比困难多,欠了别人的钱想方设法也要还上,不能寒了多年的合作伙伴的心。对王某来说,宿某最近经济状况不太好,作为朋友也要体谅,在欠款数额、还款期限上可以适当通融。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表示愿意各自作出一定的让步:宿某同意自2019年11月起开始还款,2020年2月底前付清余款;考虑到宿某负债累累的实际,王某不再要求宿某偿还双方约定的利息。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得以顺利解决,二人最终握手言和。
 
  通过委托人民调解的形式解决纠纷,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因对簿公堂而“一场官司十年仇”,使当事人不伤面子、不伤和气,化解了纠纷,修复了关系,体现了人民调解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实现了情与法的统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山东省平度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