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中秋至,利剑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让申请执行人安心过好节,9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再次展开一场凌晨集中执行行动,举全院之力向失信被执行人亮剑,让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凌晨五点,夜色尚浓,在城阳法院执行局的统一协调下,来自执行局、法警队、研究室等庭室的40余名干警,组成两个执行小组和一个宣传小组,出动警车6辆,对分散在城阳区各个街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发起攻势。城阳法院还邀请2名人大代表进行全程现场监督。
经过近4小时的持续奋战,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4件,达成和解3件,执结标的额34万余元。
节前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以来,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推进,城阳法院始终发扬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的奉献精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采取凌晨执行、夜间执行以及假日执行等多种形式,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兑现司法为民承诺,维护法律尊严!
“骨头案”当庭和解
申请执行人宋某某与被执行人江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阶段。经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该案成为一起难啃的“骨头案”。
中秋节前,城阳法院开展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根据掌握的被执行人江某某现居所地信息,迅速展开现场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查看银行流水等,进一步了解当事人实际情况。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城阳法院依法拘传了江某某,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工作,被执行人江某某与申请执行人宋某某达成和解,江某某现场先支付3万元,后续款项按期履行。
当事人双方节前握手言和
2017年 11月3日,被执行人刘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限制高消费。期间,刘某某一直在监狱服刑,于2019年年初服刑完毕,出狱后也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城阳法院在当天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拘传了刘某某,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达成和解,刘某某现场支付郑某某3万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青岛中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