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崔彦彦)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立以来,山东沂水县以建设“法治沂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着重统筹协调,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走向深入。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成立了由“中枢神经”到“神经末梢”、层层传递责任的依法治县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一是委员会“牵头抓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主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为副主任,县委常委、人大、政协、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和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小组,统筹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全面领导和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二是办公室“协调推动”。成立了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直接受委员会领导。三是协调小组“通力协作”。组织召开沂水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成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普法4个协调小组,负责推进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切实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的突出问题。四是联络员“具体负责”。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依法治县委员会联络员制度,建立了由“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委员会工作任务的单位”组成的“依法治县委员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通讯录”,负责依法治县日常工作的协调对接和具体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
建立了由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联络员组成的“四级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理论支持。一是建立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建立并印发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发放至全县64个单位部门,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吃透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法治意识,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制度。为加强和规范依法治县决策咨询工作,建立了《关于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法治专家咨询事项、具备素质、权利和义务等事项,为下一步开展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建立联络员联系机制。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报送一名副科级干部或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专门负责推进本小组工作任务落实的日常工作,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以及承担委员会年度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报送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专门负责推进本单位工作任务落实的日常工作。目前,40个县直部门单位的联络员已报送完毕。
三、着重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各协调小组的沟通与协调,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各单位力量,推动依法治县工作不折不扣落实落地。一是制定委员会2019工作要点和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工作要点。在广泛征求意见、调研和各单位提报的基础上,制定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印发至26个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制定任务方案,由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工作要点》,目前21项重点工作任务,已完成13项。二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指导协调40个县直部门单位、司法局6个业务科室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围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重要部署、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联合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目前已在《沂水新闻》发布电视新闻2期,在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法治网站等主流媒体发布依法治县相关信息6篇,进一步营造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提升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成效。(山东沂水县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