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林恩廷)近日,山东烟台市福山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多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为31名员工追回17万余元劳动报酬,同时将企业欠缴的36万社会保险费用执行到位,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降低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实现企业利益和群众利益“双赢”,以司法之力温情服务优化当地营商环境。
今年四月份,福山法院执行局陆续受理了一批工人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案件,被执行人烟台某通讯技术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拖欠31名工人工资共17万余元。同月,福山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因该企业拖欠社会保险36万元,也向福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福山法院对收到的强制执行申请进行审查后,依法予以执行立案。
案件陷入僵局
因是同一个被执行人,案件合并执行。执行法官黄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这是涉及民生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人数众多,必须立即行动,重点突破。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后,决定一方面在线上对被执行人烟台某通讯技术公司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另一方加紧联系该公司法人代表,并向该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材料。查询结果显示该公司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可供执行,仅有生产设备可查封,但公司尚在运转中,发展前景较好。如果强制查封生产设备将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转,甚至会使企业面临破产危机。案件陷入了两难。天平的一端是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端是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保护企业的运营。如何破解僵局?
案件出现转机
本着善执惠商的理念,黄法官一次又一次地走访,一遍一遍地查阅卷宗材料。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
黄法官在整理案件时,通过类案系统查询到,与烟台某通讯技术公司名称极为类似的一个烟台某通讯设备公司,在本院还有其他纠纷。抓住这点,黄法官立刻展开调查,发现烟台某通讯技术公司的法人代表名下有四个公司,四个公司名称只有少许的差别。根据这一点线索,黄法官在另案中发现烟台某通信设备公司有105万元的案款。黄法官经对烟台某通信技术公司多次沟通,明理释法,该法人代表终于同意将其在审判中的案款先用于支付烟台某通讯技术公司拖欠工人的工资及欠缴的社会保险。
工人到院领钱
资金一到账,黄法官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并联系工人,让他们到院里来领取执行案款。“这工资我们要了好久都没要回来,您这么快就帮我们要着了,真是神通广大”,“真的太感谢您了,黄法官”。前来领取执行款的31名工人,你一言我一语诉说着对执行局黄法官的感激之情。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企业群众双赢
这是福山法院实现企业利益和群众利益“双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福山法院创新执行手段,慎重处理社民营企业执行案件。一方面,对于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加强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加大民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的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山东烟台市福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