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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 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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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郑瑜瑜 李文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弱化是制约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问题所在。今年以来,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
 
  一是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主力军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建设法治乡村。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紧扣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宣传乡村振兴战略、法治扶贫等工作措施,建成峄城宪法主题广场、峄城区禁毒展馆、仙坛社区法治广场等一批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投入,在全区行政村普遍建立法律图书角和法治宣传栏。借力全区“美丽乡村”工程建设,将法治文化、法治宣传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让群众在建设美好家园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充分发挥庄户剧团、民间文艺团体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借助“送戏下乡”载体,精心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到村巡回演出。
 
  二是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在全区7个镇(街道)全部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配备工作人员28人,年均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600余件,接待群众1000余人。为全区344个行政村(居)全部配备的了57名法律顾问。2019年上半年, 法律顾问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事项652件。法律顾问深入村(居)、走村入户,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普法讲座、矛盾纠纷调解、法治扶贫等工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化解法律难题,极大地推动的法治乡村建设。
 
  三是完善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村级调解组织建设方面,以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为依托,对全区村级调解调解组织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32个村级调解组织重新规范和充实人员,现村级层面调委会总数达到371个,调解员人数达到了1490名,村级调解阵地和环境将得到持续改善,目前村级调解组织基本健全,工作补贴经费落实到位。依托镇(街道)调委会大力开展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工作,树立一批典型示范效应,目前已完成坛山、吴林、榴园等镇(街道)的品牌调解室建设工作,其他调解室陆续建设中。今年以来,在7个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分别建立一个调解组织,每个调解组织聘请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区财政配套补贴经费30万余元,极大地提升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