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魏明东)为了更好的开展刑事侦查和审判工作,7月31日,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与烟台市港航公安局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刑事侦查中证据的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座谈和交流讨论。
芝罘法院副院长胡振民、刑事审判庭庭长邹艳、少年法庭庭长于英以及全体刑事员额法官,烟台市港航公安局副局长孙鹏勇、刑侦支队支队长阎寿江、副支队长迟岩、交警大队大队长徐文波、法制支队副支队长王承明参加了会议,胡振民副院长主持会议。
会议上双方针对刑事案件侦查以及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特别是对证据形式要件的取证要求以及对于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调取、存储、判断等方面进行了讨论研究,对于进一步规范电子证据取证程序统一了认识和意见。胡振民副院长与孙鹏勇副局长表示,今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与烟台市港航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提高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判质量。
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对于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良性互动长效机制,共同规范刑事案件侦查和审判程序,从而提高侦查和审判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